装修公司未施工,业主反悔,装修公司根据合同扣除工程款30%合理吗

建议协商处理。可以要求减少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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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不按照合同施工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确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要求按照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构成根本违约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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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不按照合同施工,当事人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按照合同进行施工并赔偿损失,也可以直接与装修公司解除装修合同,让装修公司将房屋恢复原状,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采取其他相应的补救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